儋州市纪委通报四起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21/12/3 11:59:40 

10月8日,市纪委下文对我市今年以来查处的四起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进行全市通报。

这四起典型案件是:

1、儋州市光村镇中心幼儿园园长王秀芳违规分配贫困寄宿生补助款问题。年9月,王秀芳将29名贫困寄宿生补助款元平均分给全园名学生,每名学生金额65.50元,由家长签字代领,违反《海南省学前教育资助实施方案》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其行为已构成违纪。年6月15日,市教育局党委给予王秀芳党内警告处分。

2、儋州市排浦镇南华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出纳王大诗非法占有征地安置费问题。年12月,排浦镇南华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出纳王大诗利用职务之便,在发放西线高铁建设项目征地安置款5万元给王发仁作为救助款当中,截留1万元归为己有,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年6月30日,排浦镇党委给予王大诗开除党籍处分。

3、儋州市兰洋镇南报村委会副主任林观胜骗取水库移民补贴资金问题。林观胜任兰洋镇南报村委会副主任期间,明知自己家庭不是水库移民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伪造水库移民申报材料,年第三季度起至年12月间,林观胜家庭领取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贴款共元;年11月至年1月间,该家庭骗取水库移民危房改造补助款共元,将骗取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贴及水库移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元据为己有,造成国家财政专项资金损失,其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年5月17日,市纪委给予林观胜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违纪所得元收缴国库。

4、儋州市兰洋镇南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林新明工作失职导致水库移民补贴资金被骗问题。林新明在任兰洋镇南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明知该村委会副主任林XX家庭不是水库移民的情况下,没有予以纠正,致使该家庭年第三季度至年12月间骗取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贴共元,年11月至年1月间骗取水库移民危房改造补助款共元,共骗取水库移民补贴资金元,造成国家财政专项资金损失,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年5月17日,市纪委给予林新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典型案件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影响了党的农村政策有效贯彻落实,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全市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严守纪律底线。

通报要求,一是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履职尽责能力。要创新工作方式,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严格执纪、动辄则咎,真正用纪律管住基层党员干部,使其敬畏知止,既勤政又廉政。要建立管用可行的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农村财经管理工作纪律,提高农村基层治理能力,从源头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二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强化警示震慑作用,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促进社会和谐。

来源于儋州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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