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白马井中学年秋季学期
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校年义务教育招生(七年级新生)入学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儋州市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黎秀奎副组长:李震坚、谢峰(兼招生办公室主任)。
成员:王银博、李永助、许眀晓、周荣、符启坚、许志强、万文、谢华。
下设招生办公室(学校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谢峰担任,组员罗祥能、董壮博、唐忠君、吴寿昆、陈国华、陈明。
监督小组成员:王银博(组长)、李永助、万文、谢华。
二、招生原则
(一)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我校按照“本地划片、就近入学、免试入学”原则开展七年级招生工作,招生对象以白马井本镇户籍学生为主,不跨域招生。(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我校招生过程将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到校报名-提交材料-审核登记-入户核查-名单公示)开展,全面实施阳光招生政策,招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三)严格控制大班额原则
我校将严格按照儋州市教育局下达本校计划招生人数(人)进行招生。根据现有教学条件,我校七年级共开设班级16个,每班招生人数不超过50人,不产生大班额现象。三、招生对象
招收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的马井户籍学生(含就读马井镇内或镇外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招收非马井户籍学生。
四、招生办法
(一)入学对象分类
第一类:有马井户籍,读书在马井本地小学的入学对象。
第二类:有马井户籍,不读书在马井本地小学的入学对象。
第三类:非马井户籍,读书在马井本地小学,父母在马井本地有自建(购)房并居住一年以上的入学对象。
第四类:非马井户籍,不读书在马井本地小学,父母在马井本地有自建(购)房并居住一年以上的入学对象。
第五类:非马井户籍,父母在马井本地租房经商或租房务工人员的入学对象。
(二)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白马井户籍学生(监护人)可于8月1~10日通过手机或电脑进行网上报名。利用手机搜索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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