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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质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适应我局业务发展需要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号)的规定,结合编制情况,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8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海南省地质局(海南省海洋地质调查局)是省政府直属的正厅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陆域与海域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及地质科研等工作。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13家,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4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9家。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专业、学历、人数(详见附表一)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个别岗位放宽至40周岁以下;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须在报考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本次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和工作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年8月31日(35周岁为年8月31日后出生,40周岁为年8月31日后出生)。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条件。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发布形式: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海南省地质局门户网站等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年9月26日
(二)报名
报名时间:年10月9日至10月18日。本次报名仅接受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可通过海南省地质局门户网站及其他发布公告网站下载《海南省地质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二)进行填写,并按所报岗位要求,将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明、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等)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等有关材料以附件形式(邮件主题:本人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与《报名表》一起发送至各单位相关邮箱(受理电子邮箱必须为招聘岗位表格中各单位对应的邮箱);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所留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资格审查
1.时间:年10月19日至10月29日
2.审查内容:招聘办公室对应聘人员《海南省地质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证明、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经审查通过的在海南省地质局门户网站上公示考试/考核人员名单。
3.本次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计算截止日期和工作经历截止日期均为年8月31日。
(四)招考形式
本次招考形式分考试和考核两种,均由我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命题工作和考务工作非同一家或关联单位),各用人单位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和保密协议。
1.考试
(1)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面试:面试考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用人单位及有关专家和考官组成(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考官人数不超过考官总人数60%)。面试考官实行7人制。
(3)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规定
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按综合成绩(笔试×60%+面试×40%)确定岗位名次高低。笔试结束后由我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笔试平均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应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人数,并根据考生意愿将应聘该岗位的人员调剂至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岗位进行考试。调剂优先考虑为相同或相近专业岗位,其次考虑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考虑专业岗位和单位性质后仍不能满足开考条件的,统一将其纳入该专业对口的二级专业目录分类中进行考试。二级专业目录参考《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岗位的招聘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3。未达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如入围面试人数不到1:3的,以实际合格人数为准。
2.考核
考核主要采取面试形式,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情况。由局招聘领导小组、用人单位的领导及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7人专家考核小组(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考官人数不超过考官总人数60%),考核小组根据《考核量化评分表》的标准,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代表其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及现场表现进行打分,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提出拟考察人选。对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同时具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方可列为考察体检人选。如该岗位应聘人员未获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时,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达到考试/考核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考核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考试/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2.体检应医院进行,由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
4.局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5.体检、考察结果将及时在海南省地质局门户网站公示。
(六)公示。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海南省地质局门户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经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核准。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办公室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拟聘用人员相关信息和表格报送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
(八)聘用。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用人单位向受聘人员发出聘用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人员待遇和管理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标准执行。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严格按工作方案实施,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工作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
招聘办公室、、
附件:1.海南省地质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计划表
2.海南省地质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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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儋州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为了满足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对人才的需求,配齐配强各单位人才队伍,推动事业单位发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坚持人才优先、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8名,具体详见《年儋州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单位、职位、职数、资格条件及范围》(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服务和吃苦耐劳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特殊岗位需同时满足增设的体检要求),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擅长与人沟通,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4.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及其他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分类依据《海南省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6.报考人员年龄、学历限制详见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年10月8日(含);即年龄45周岁及以下,为年10月8日(含)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为年10月8日(含)以后出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为年10月8日(含)以后出生;
7.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人员享受待遇
????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聘用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五、招聘办法
采取考试的方式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40%。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面向定向历次参加儋州市-级未分配的统招统分生(以下简称“定向生”)的岗位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考生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产生,按1:3确定面试人员(“定向生”岗位按1:2比例进行面试),不足1:3的(“定向生”岗位不足1:2的)按达到合格分数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至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人选,招聘程序完成后,将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经人社部门核准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体检与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空缺的招聘名额,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儋州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定向历次参加儋州市-级未分配的海南省农业学校统招统分生考试岗位的考生先报名考试,最终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自愿选报单位及岗位。笔试开考比例(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定向生”按1:2比例),未达到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考名额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考。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原报考人员可根据报考条件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时间:年10月8日9:00—10月15日17:30。
3.报名方式。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儋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①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登记表及上传相关材料进行报名。报名网站: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表》,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②上传证明材料。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将报名登记表(填写后扫描上传)、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与本人页)、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有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年10月14日17:3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年10月14日17:30后报名的考生,有且仅有一次审核机会,系统将于年10月15日17:30准时关闭。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职位的考生,可根据报考条件要求重新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儋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笔试和面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分,均设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但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各部分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事业单位备考图书3.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定向生”岗位按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实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面试前3天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有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形式
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成绩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2.事业编制人员录用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65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部门)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
????4.考察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组织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核准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由儋州市人社局审批后下发聘用通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填报《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办理工资等手续。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号)各项纪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参加考试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八、联系方式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
招聘信息咨询及监督-(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年儋州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单位、职位、职数、范围及资格条件.xls
附件2儋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doc
附件3:目录1.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doc
目录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年版).pdf
目录3: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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